下消化道出血的治疗

时间:2014-6-12来源:不详作者:佚名 点击:

  1.一般治疗

  总的原则是按不同的病因确定治疗方案,在未能明确诊断时,应积极的给予抗休克等治疗。患者绝对卧位休息,禁食或低渣饮食,必要时给予镇静剂。经静脉或肌肉途径给予止血剂。治疗期间,应严密观察血压、脉搏、尿量。注意腹部情况,记录黑便或便血次数、数量,定期复查血红蛋白、红细胞计数、红细胞比容、尿常规、血尿素氮、肌酐、电解质、肝功能等。

  2.手术治疗

  在出血原因和出血部位不明确的情况下,不主张盲目行剖腹探查,若有下列情况时可考虑剖腹探查术:①活动性仍有大出血并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,不允许做TCR-BCS、动脉造影或其他检查;②上述检查未发现出血部位,但出血仍在持续;③反复类似的严重出血。术中应全面仔细探查,消化道应全程仔细触摸,并将肠道提出,结合在灯光下透照,有时可发现小肠肿瘤或其他病变。如果仍未发现病变(约占1/3),可采用经肛门和(或)经肠造口导入术中内镜检查。由内镜专科医生进行,手术医生协助导引进镜、并可转动肠管,展平粘膜皱襞,使内镜医生获得清晰视野,有利于发现小而隐蔽的出血病灶。同时,手术医生通过内镜透照,有时亦可从浆膜面发现病灶。

  3.介入治疗

  在选择性血管造影显示出血部位后,可经导管行止血治疗:①动脉内灌注加压素。动脉插管造影发现出血部位后,经局部血管注入加压素0.2~0.4u/min,灌注20分钟后,造影复查,确定出血是否停止。若出血停止,继续按原剂量维持12~24小时,逐渐减量至停用。然后在导管内滴注右旋糖酐或复方氯化钠溶液,证实无再出血后拔管。大约80%的病例可达到止血目的,虽其中约有50%的病例在住院期间会再次发生出血,但其间改善了病人的全身情况,为择期手术治疗创造了良好条件。相对憩室出血(多为动脉出血)而言,动静脉畸形等所致的出血用加压素效果较差。值得指出的是,肠道缺血性疾病所致的消化道出血,加压素滴注会加重病情,当属禁忌;②动脉栓塞。对糜烂、溃疡或憩室所致的出血,采用可吸收性栓塞材料(如明胶海绵、自身血凝块等)进行止血。对动静脉畸形、血管瘤等出血采用永久性栓塞材料,如金属线圈、聚乙烯醇等。一般来说,下消化道出血的病例在动脉置管后不主张采用栓塞止血方法,原因是栓塞近端血管容易引起肠管的缺血坏死,尤其是结肠。

  4.内镜治疗

  纤维结肠镜下止血作用有限,不适用急性大出血病例,尤其对弥漫性肠道病变作用不大。具体方法有:激光止血、电凝止血(包括单极和多极电凝)、冷冻止血、热探头止血以及对出血病灶喷洒肾上腺素、凝血酶、立止血等。对憩室所致的出血不宜采用激光、电凝等止血方法,以免导致肠穿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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